3?15在行動|四季花園小區的物業費之爭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黃劼 劉文新202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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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個小區出現兩家物業公司,業主不僅沒有得到雙份“服務”,還被要求交納雙份物業費,有業主因為拒交費被物業公司告上法庭。這件蹊蹺事發生在海南省臨高縣四季花園小區。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黃劼 劉文新)一個小區出現兩家物業公司,業主不僅沒有得到雙份“服務”,還被要求交納雙份物業費,有業主因為拒交費被物業公司告上法庭。這件蹊蹺事發生在海南省臨高縣四季花園小區。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被質疑的業主大會

四季花園小區業主李先生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該小區共有2191戶業主,因開發商來自重慶,小區很多業主都是重慶人。2014年,海南高經物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臨高分公司(以下簡稱高經物業分公司)進駐小區,為業主提供物業服務。2018年12月8日,四季花園小區召開業主大會,籌建業主委員會。然而,很多業主沒有接到開會通知。出席會議的業主發現,參加投票的人不到300,沒有達到業主人數、住宅面積“雙過半”的規定,很多業主以及高經物業公司,都不認可業委會的合法性。

四季花園小區的物業糾紛給業主帶來諸多困惑。業主供圖

2020年1月16日,小區業委會召開第二次業主大會,討論更換新的物業公司。和第一次業主大會一樣,多位業主仍未接到會議通知,也未看到相關公告。龍貫村村委派到會議現場履行指導和監督職責的村委會代表黃家軍在一份《情況說明》中寫道,現場沒有設監票人員,他看到有人拿著大量選票投票,卻沒有相應的授權委托書,便指出這種投票行為無效。話剛說完,他就被佩戴掛牌的人員推出了會場。

小區業委會主任張社發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說,小區業主大多是“候鳥性”的,平時沒有住在小區,便委托所在小區單元的“樓長”進行投票,并提交了授權書。大會共收到選票1440張,達到了人數、面積“雙過半”要求。而且,臨高縣住建局、臨城鎮政府、龍貫村村委會等單位都派工作人員出席了會議,會議的合法性無需置疑。3月25日,小區業委會書面告知高經物業分公司終止物業服務合同,隨后通過競標,與海南臨高海之家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臨高分公司(以下簡稱海之家物業分公司)簽訂了《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搶地盤”的新老物業

高經物業分公司原經理鄧云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小區業委會作出終止該公司服務的決議,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因此決定繼續留在小區為業主提供服務。

2020年7月,小區業委會將高經物業分公司訴至臨高縣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決該公司撤出小區并移交服務財物。官司最終打到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21年12月13日,海南省高院作出終審裁決,駁回小區業委會要求高經物業分公司限期撤出小區的再審申請。因此,高經物業分公司認為自己是合法的小區服務企業。

2020年8月30日凌晨5點,鄧云接到小區值班人員電話,說數十人把在崗亭值班的保安趕出了小區。鄧云趕到現場進行阻止,并向公安機關報警。而5個人將鄧云抬出了小區。民警隨后趕到現場,開展調查。小區業委會主任張社發在接受調查時稱,是他安排人員把鄧云抬出去的,目的是為了讓海之家物業分公司正式接收小區的物業服務工作。

在高經物業分公司沒有撤場的情況下,海之家物業分公司開始入駐小區,兩家公司共同為業主“服務”了18個月。

海之家物業分公司經理杜朝英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說,他們公司是通過招標程序入駐小區的,保安、保潔人員也都全部到位。剛開始時,兩家公司都在爭著做服務,過了一段時間后,高經物業分公司的保安、保潔、辦公室人員陸續撤走了。后來的物業服務工作都由海之家物業分公司接管,并逐步走上了正軌。

理不清的物業費糾紛

兩家物業公司在小區內爭搶“服務”,業主面臨的最大煩惱是,每個月的物業費應該交給誰?

業主吳先生認為,高經物業分公司為業主提供了服務,但已被小區業委會終止了服務合同,物業費交給他們似乎不妥。海之家物業分公司雖有服務合同,但并沒有正式接收服務工作,也沒有為業主提供全方位服務,更不應該收取物業費。

兩家物業公司在四季花園小區爭搶“服務”。業主供圖

業主趙女士家房子面積68.3平方米,每平方米的物業費為1.5元,加上公攤費,每月物業費117.7元,她都交給了高經物業分公司。2022年3月25日,高經物業分公司撤離了小區。趙女士準備將物業費交給海之家物業分公司,海之家物業分公司卻要求趙女士從2020年9月份起,補交物業費。趙女士表示,她不可能同時交兩份物業費。

讓趙女士沒有想到的是,因為沒有補交物業費,她進出小區遇到了麻煩。2022年10月,海之家物業分公司將之前的刷卡門禁系統換成刷臉門禁系統,然而,這套刷臉門禁系統對沒有補交物業費的業主,全都無法“識別”,他們只能登記身份證及電話號碼后,才能進出小區。

趙女士透露,已有數十位業主因不勝其煩,向海之家物業分公司補交了從2020年9月起開始的物業費,相當于他們交了兩份物業費。

不期而至的法院傳票

更多的業主沒有補交物業費,他們中的一部人被告上了法庭。2022年12月,海之家物業分公司將小區4名業主訴至臨高縣人民法院,要求他們補交2020年9月至2022年11月期間的物業費。4名業主均表示,他們已將物業費交給了高經物業分公司,同一個時段不可能交兩份物業費。

今年2月16日,臨高縣人民法院合并審理這4起案件。案件焦點一是海之家物業分公司是否有資質收取物業費;二是海之家物業分公司有沒有向業主提供全方位的物業服務。海之家物業分公司沒有向法庭提交已為業主提供物業服務的證據,其代理律師表示,在與公司確認后,再補交相關的證據。

一名業主在答辯時稱,業主大會是自治性組織,業主委員會是代為行使業主權利的執行機構,原《物權法》第七十六條、《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以及原《海南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第九條均規定,選聘物業公司、選舉業委會成員等事項,都需要召開業主大會,由小區業主共同決定。在本案中,四季花園小區業委會更換、選聘海之家物業分公司,業主并不知情。隨后對外招標、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提高物業收費標準等事項,都沒有如實告知業主,沒有經過業主表決。與海之家物業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處于效力待定狀態,且至今未獲得小區業主大會的追認,該合同并未生效,對小區業主、包括本案被告沒有法律約束力。因此,小區業主沒有向海之家物業分公司補交物業費的義務。

法院沒有當庭宣判。據業主們初步統計,2022年3月前,小區共有1200余戶業主每月將物業費交給了高經物業分公司,這些業主現在每月都會接到海之家物業分公司的催費通知。海之家物業分公司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如果業主繼續拖欠物業費,公司將通過訴訟途徑追繳。

據記者了解,近日又有幾名業主接到了法院傳票?!吨袊M者報》將繼續關注該事件的進展。

(責任編輯: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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